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第279号令)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第293号令)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建设部令第134号)
5.《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二、备案项目范围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备案内容:是否依照法规、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4 |
原件 |
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 |
2 |
市建委或省住建厅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
1 |
复印件 (核对原件) |
|
3 |
审查机构填写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单》 |
1 |
复印件 (核对原件) |
|
4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
1 |
复印件 (核对原件) |
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需招标的项目提交。其他需提交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表。 |
5 |
建设工程设计、勘察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
各1份 |
复印件 (核对原件) |
五、应发给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或相关文件。
六、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9楼。(联系电话: 83630342)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