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勘设协字〔20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省属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引导、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的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粤勘设协字〔2013〕第0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所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运行使用一年以上。
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可以由主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承担工作量为依据。
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及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调整,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外方确认并共同申报。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对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三)获得地级以上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经我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初评后择优推荐的省属单位项目;
二、申报范围:
(一)综合类
1、工程勘察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
3、住宅与住宅小区项目。
4、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石化、冶金等项目。
5、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二)专项类
1、岩土工程项目
2、人防工程项目。
3、建筑结构专业项目。
4、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5、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项目。
6、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
7、建筑电气专业项目。
8、抗震防灾专业项目。
9、绿色建筑专业项目。
10、传统(岭南)建筑专业项目。
11、建筑信息模型(BIM)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本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协会,由省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二)各市的勘察设计单位,需经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省协会。
四、申报要求
(一)请按各申报专业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规格软皮装订);
(三)附件材料均为书面资料(BIM设计另有要求),并附目录,一式一份(宜A3纸规格软皮装订);
(四)电子版一份(含申报表、附件材料的JPG格式图片)用U盘贮存报送(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可将项目用文件夹区分,刻录在同一U盘中)。
五、报送时间
(一)省直勘察设计单位,请于5月10日至5月20日的时间范围内报送省协会;
(二)各市的勘察设计单位和协会,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6月5日的时间范围内报送省协会;
(三)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表中“主要设计人员”栏中,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申报顺序应按照设计中所起的作用排列,境外人员不须填写此表,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后不得更改;
(二)每个建设项目最多只能申报2个专项;
(三)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由协会保留3个月,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费用。
报送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1402房(邮编:510031)。
联系电话:020-83602912;联系人:肖建鸣、郭小涛
表格可登陆广东勘察设计网http://www.gdkcsj.com下载。
附件:各专业申报细则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