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中常见问题说明
近年来统计报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以下问题,请在今年的统计工作中予以重视:
(一)准确率问题
1.数据检查不严格。如合同额、建筑面积、营业收入等数值,请予以核对后再申报。
2. 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计量单位是“万元”“万平方米”。
3.不该计算面积的指标误计算面积。如园林绿化、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库、大坝、矿井、露天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只有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有屋盖和维护结构)才计算为建筑面积。此外,建筑面积指的是设计各层平面建筑面积总和,而不是表面积总和。
4.营业收入、完成合同额等数据未进行分类统计。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等项没有详细区分,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准确,导致上报数据出现异常,请认真理解统计指标涵义,验算相关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
5.比上年数据大幅异常变化。对于比上年数据增加或减少较大的数据,请认真分析和核对。
(二)完整性问题
1.合同额指标计算不完整。设计合同额不仅包括单独签订的设计合同额,还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合同额、专项设计的设计合同额、设计施工一体化中的设计合同额,请将上述合同额计入设计合同额项。
2.合同收入指标计算不完整。设计收入不仅包括单独的设计收入,还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收入、专项设计的设计收入、设计施工一体化中的设计收入,请将上述收入计入设计收入项。
(三)指标理解问题
1.期末从业人员合计,是指在期末时间点从业人员数合计,而不是整个期间的人员数合计。
2.完成合同额,是指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3.企业累计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是指企业历年累计拥有、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项目数,即截止上报期,企业所有在有效期内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项目数。
(四)其他问题
1、表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表,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为0,同时60周岁以下的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也不为0。
2、表三:“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表,①新签合同额是指本年度签订的合同额,完成合同额是指本年度完成的合同额,两个数据可能有差别;②专项设计企业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需要填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务情况。
3、表三:具有施工及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请把总承包合同中的设计部分(或在整个项目中设计的人力、物力投入量按比例提取出来)的数据,合理的分配到设计合同额中。
4、表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为技术进步投入的费用,包括科技成果开发、编制标准规划手册,业务技术培训,购置科技活动的设备及计算机软件等,原则上不为0。
5、表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表,应付职工薪酬应与表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表中期末从业人员对应起来,数据填写合理。
6、表三: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与表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两表之间的数据不一定一致,但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