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勘设协字2018〔23〕号
各地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省设协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和鼓励为勘察设计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暂行)”和《关于评选2018年度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中设协字〔2018〕5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设协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省设协科技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为非常设奖项。
(二)根据科技成果技术难度、创新程度、技术水平、对工程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综合评定获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1、对于技术上有特别重大创新、技术难度特别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或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特别显著的指导作用,并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以评为特等奖。
2、一等奖:技术难度很大,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或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显著的指导作用,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二等奖:技术难度较大,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工程中得到较大范围的应用或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三等奖:有一定技术难度和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工程中得到一定范围的应用或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省设协科技奖本次授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数量的40%,并不超过6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科技成果的申报条件:
1、有技术难度和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过1年以上实际应用,并达到预期效果。
3、成果在近五年内通过鉴定、验收、评审或技术评估等形式的认定。
(二)下列科技成果不得申报: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
2、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或同类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
3、仅依赖个人经验、技能和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4、工程实施类工作总结,不具备行业引领、科技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般技术成果;
5、知识产权及同一产权署名有争议的项目。
三、申报范围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中形成的科技成果:
(一)工程勘察设计理论、方法、工具(包括设计软件)的创新成果;
(二)工程建设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成果;
(三)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进一步开发应用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如下:
1、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科技成果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或在工程完成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承建单位。
2、独家完成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申报;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经各参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二)项目主要完成 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提出、确定或实施项目的总体技术或设计方案,为项目完成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者;
2. 对关键技术重大创新做出主要贡献者;
3. 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直接贡献者;
4. 在科研开发、设计、试验、工程化、产业化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
(三)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限额:
1. 特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30人,单位不超过15个;
2. 一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10个;
3. 二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7个;
4. 三等奖主要完成 人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5个。
(四)填写《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一式二份。
(五)附件材料一份,包含以下内容:
1、技术评价证明(技术鉴定证书、评价报告、验收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2、应用证明(2个用户以上出具的使用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
4、其他证明。
(六)提供PDF格式电子文件一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分别建立一个文件夹(提交U盘)。
五、申报程序
(一)各地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或省设协分支机构为本奖项的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审核提供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报送时间
2018年6月8日至6月30日。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书中“项目主要完成 人排名表”中,申报顺序应按照项目中所起的作用排列,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后不得更改。
(二)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三)获一、二等奖项目可认定为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科技创新专项一、二等奖获奖项目。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没有经过鉴定取得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不得再申请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科技创新专项。
(四)获奖项目择优推荐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科学技术奖”;
(五)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评审费用。
联系人:肖建鸣、吴花、郭小涛
联系电话:020-83602912、83602042
报送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1402房(邮编:510031)
附件:
1、《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专业分类代码
3、《申报书》填写内容要求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doc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