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
中设协字[2013] 30号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直属分会及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08〕第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开展2013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以下简称行业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5、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6、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7、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
行业奖评选办法和各专业申报细则(详见附件一)均可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chinaeda.org下载。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评选办法》要求,于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运行使用一年以上。
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可以由主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承担工作量为依据。
2、申报单位应根据申请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各专业申报细则),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证明等,单独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附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照片和有关音像制品。
3、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分类打包寄送至各专业组;负责出具项目推荐公函,按专业填写推荐评选项目次序表(附件二),寄送至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部。
4、评优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寄送至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各专业分会(委员会)指定的报送地址;本年度行业奖评选同时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按照2013年度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网上申报说明(附件三)填报项目申报表并在网上提交。网上申报上线时间:2013年6月15日00:00点至8月15日24:00点。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一份;
2、附件材料A4软皮装订一式一份;
3、图纸A3图幅软皮装订;
4、以上材料提交JPG格式电子版文档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在各专业申报细则中有具体要求的,以申报细则为准。
四、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部联系人:侯树莲
电话:010-88023446(可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一号(核二院科技楼)
邮编:100840
接收申报材料地址为:
1、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专业项目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
地址:北京市复外羊坊店路15号勘A楼207
邮编:100038
联系人:刘 迪
电话:0163967691 63987040
传真:63982273
电子邮件:bgi@bgi.com.cn
2、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包括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建筑结构专业、)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
邮编:200092
联系人:俞蕴洁 王 鑫 侯志红
电话:021-35375028 021-35376972 010-88328819
传真:021-35375031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l号(核二院科技楼211房间)
邮编:100840
联系人:栗元珍
电话:010-88023643
传真:010-88023402
4、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22
邮编:100083
联系人:李 雷
电话:010-82601328
传真:010-82601588-80
5、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人防工程项目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5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胡玉琢 袁代光
电话:010-68799435 010-68799327
传真:010-68799181
6、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计算机应用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
邮编:100120
联系人:杨荣坚
电话:010-51586321(可以传真) 010-51979456
7、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环境与设备分会
地址:北京永定门外洋桥12号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
邮编:100068
联系人:白小步
电话:010- 66711798
传真:010-66711255
8、建筑智能化专业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信部机关大院)
邮编:100840
联系人:郑洪旗
电话:010-68207783(可以传真)
五、申报材料的事后处理: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接受材料单位保留半年,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六、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不收取申报费。
附件一:各专业申报细则(附件1-附件10)
附件三:2013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网上申报说明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