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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3年年报以及2014年快报的通知

标签:城乡建设、年报  时间:2014-01-09 点击:6620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园林、环卫)局,广州、深圳市交通局(交委),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处、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3年年报以及2014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计[2013]26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城乡建设统计2013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及2014年年快报工作及部门服务业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

  (一)统计内容

  1.2013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工作将执行修订后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3]114号)。城市(县城)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
   2.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建制镇。所有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单位、有关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均需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报送当地归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三)填报方法

  1.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2.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等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四)统计软件下载

  2013年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软件仍继续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北京久其软件有限公司编制的城市建设统计软件。统计软件在2013年的基础上行升级改进,网上下载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www.mohurd.gov.cn)“统计信息//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和填报软件。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561199转8874,18601028731

  二、部门服务业统计

  (一)统计内容

  部门服务业统计是2013年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

  (二)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

  对于已经开展服务业统计的省(区、市),且统计范围不小于上述范围的,仍按当地规定执行,数据同时按要求报送我厅;对于已经开展服务业统计的市(县),但统计范围小于上述范围的,则需要按上述范围补充统计,数据按要求报送我厅。原则上不对基层单位重复统计。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2013年报综合报表及年报基层数据和服务业统计年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14年3月5日前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2014年快报综合表。各地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三)数据汇总及报送方式

  1.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汇总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engyw@gdcic.net229355540@qq.com
  2.纸质报表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城市、县城、村镇部分分别装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时必须以正规的行文方式与电子版同时上报。
  3.电子上报文件和纸质打印报表必须同时报送。

  (四)编报说明。在报送年报数据的同时,请对行政区划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在软件内编报说明页面同时填写编报说明。

  此外,在统计报表填报和汇总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省建设信息中心或北京久其软件服份公司联系(联系人:朱文喜,电话:010-58561199转8874,18601028731)。

  四、有关要求

  城乡建设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市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该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与省委省政府多项重要考核指标有直接关联。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加强培训力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相关组织协调、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及报表数据的衔接,确保统计质量,按要求及时上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统计数据汇总和信息共享工作。2013年城建统计工作凡逾期不报,延误全省汇总上报工作的,我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市(县)负责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具体填报人要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心,求真务实、精细准确、勤奋高效;单位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错报、漏报、瞒报、不报的行为,凡因统计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统计质量不真实、不准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各市自行负责。

  联系人:冯育文,电话:020-87250824、13760885133;电子邮箱:fengyw@gdcic.net229355540@qq.com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02号粤汇德大厦708,邮政编码:510055。

  附件:1.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工作人员表.doc

     2.住房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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