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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级”建设用地土壤 原则上不能建设住宅

标签:建设用地 住宅  时间:2016-03-03 点击:2431 

  广东拟实施建设用地土壤分级管理 “差地”原则上不能建设住宅

  土壤污染问题近年来受到关注,但相对于大气和水环境,土壤污染的监测和治理都相对滞后。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实施国家即将出台的“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不仅国家层面的“土十条”即将出台,记者最新获悉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广东未来5年内拟将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分级管理,其中对于建设用地,将根据清洁污染情况分为优良差三个级别,“差地”原则上不能建设住宅。 文/广州日报记者杜娟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农用地、工业用地都进行分类管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对土壤环境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理的要求也不一样。

  农用地:

  按“绿-黄-红”分3级

  将农用地分为3个等级,清洁的为“绿色”,中度污染的为“黄色”,重度污染的为“红色”。根据经济技术条件,逐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农用地等级由“黄色”转为“绿色”;而“红色”等级的农用地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并对农户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建设用地:

  按“优-良-差”分3级

  建设用地同样进行分类管理,一类地块为“优地”,二类为“良地”,三类为“差地”。

  这三类地在建设上的区别在哪里?一类地优先用于住宅类用地,二类则用于工业用地,三类地原则上不用于住宅类用地,建议暂不开发利用,设立标识,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广深要建立污染地块清单

  此外,广东将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强制调查评估,建立各类型地块清单,实施建设用地分类管理,严格用地管制,强化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审批,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达不到的,须经治理修复后方可开发利用,杜绝毒地开发。暂不利用的污染地块,划定的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安全率达90%以上。到2018年年底前,广州、深圳要建立污染地块清单。

  记者同时了解到,在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监管方面,广州已经制定了《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办法》,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将由市政府印发实施。目前已经完成50家“退二”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将其划分为5个低风险、26个中风险、19个高风险潜在污染场地,受污染工业场地清单初步建立。

  城市建成区内涉重金属企业

  2017年完成有序关迁

  “十三五”期间,广东还将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对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非重点区内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实施“等量置换”、“减量置换”。2017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有色金属冶炼、铅酸电池等涉重金属企业的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据悉,广东拟在2016年年底前建立重金属产排污强度综合评价体系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六大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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