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关于开展第四届协会会员登记确认及自荐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粤勘设协字[2011]第12号
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协会换届工作,协会已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计划于2012年上半年的适当时候召开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由于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含有些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已经更名、迁址或更换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等,影响了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为确保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加强协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进行协会会员登记确认及理事会组成人员自荐工作。凡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原会员单位应填写《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进行重新登记确认;已参加各市协会的非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直接会员单位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可填写《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新申请入会单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单位。通过登记后的会员单位、新入会单位有关信息将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改革理事会组成人员的推选方法,采用各会员单位自荐和省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表格增设了自荐内容,愿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并有意成为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单位,可自荐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将根据企业自荐情况、并考虑企业在行业中的影响、贡献等综合实力形成初步建议名单,经综合比较平衡并报经备案后,确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将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或《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入会申请表》于2012年1月15日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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