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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审议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标签:  时间:2012-12-28 点击:2302 

广州城区图

    日前,经过近10年的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成为指导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
 

    《规划》涵盖广州市市域行政区,包括10个市辖区和两个县级市(增城市、从化市),面积达7434平方公里,以历史城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的保护为重点内容。
 

    《规划》对历史城区提出了控制建筑高度的要求。其中规定,历史城区内的现状建筑的高度可维持不变,新建、改建建筑的高度均应按此《规划》规划执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2.57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66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环境协调区面积约15.16平方公里,新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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