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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启动
标签:规划设计 时间:2013-09-06 点击:3104
为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推动规划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充分发挥广大城市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东省城市规划设计评优办法》,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规划研究等各类规划项目。
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项目,以及省外持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法人单位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编制的项目,均可参加“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
申报项目应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实施50%以上,并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城市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城市规划或下一层次城市规划的重要指导意义。
全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结束后,将从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中择优上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参加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此次评选工作申报材料于9月25日截止。
此次评选范围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规划研究等各类规划项目。
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项目,以及省外持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法人单位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编制的项目,均可参加“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
申报项目应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实施50%以上,并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城市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城市规划或下一层次城市规划的重要指导意义。
全省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结束后,将从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中择优上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参加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此次评选工作申报材料于9月2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