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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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梅州市实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5月29日 0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6月06日 12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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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为缓解梅州市江南片小学学位紧张的情况,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江南新城选址建设梅州市实验小学。为提高设计水平,决定对市实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实验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业主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三)项目基地位置  
市实验小学建设基地位于梅江区三角镇,属于江南新城规划建设范围内,基地北侧为规划50米路;西侧为规划30米路,与现状金城花园、规划上坪安置一区相邻;南侧、东侧均为规划18米路。
(四)项目基地现状
现状主要为园地、果林等农林用地和少部分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五)建设规模
学校设48个班,约2400学位。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237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建设主体为教学及辅助用房、科学实验室、办公用房、室内(外)运动场、生活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正式投标,由招标人发出入选通知书。入选单位来梅进行现场踏勘,购买正式招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方案。
三、设计成果要求
1、符合修建性规划成果一般深度和技术要求,要求规划超前,理念先进,符合梅州实际,并具可操作性。注重建筑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主要建筑要求提供建筑方案。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设计应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等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定。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城市规划乙级以上及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申请人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过去8年内应具有国内外学校的规划及建筑设计经验,曾获得优秀设计奖项的单位优先。本次方案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参加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专业设计人,必须具有高级规划师和注册规划师等相关执业资格,和学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经验。
五、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公函;
2、设计单位简介;
3、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拟配备的本项目主创人员及参与人员的简况、资质、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项目主创人员必须参加现场踏勘、答疑及方案汇报;
7、报名单位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
8、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备注:以上材料采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A4纸装订成册;材料所涉及的项目应附照片或效果图。
六、如果投标单位属下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加投标将会被取消资格:
1、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2、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招标人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3、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条款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义务;
4、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
5、提交的方案为明显抄袭或随便应付的。
七、报名方式及招标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可先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扫描后传至报名邮箱,并来电核实,再来人或通过快递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6日12:00时(以招标组织单位接收书面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文件概不受理。
投标单位参加现场答疑时须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核查,未提交或经核查不符合投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的,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2、资格预审:2013年6月7日,结合招标公告对报名设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选单位发出入选通知书(如符合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招标)。未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3、购买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答疑:请投标单位代表按照入选通知书上所注明的时间,至招标单位购买正式招标文件,并由招标单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答疑。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注明时间为准,须提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保证金
1、投标方案的设计费、成果制作费等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来梅州的车船费和食宿费由各单位自理。
3、正式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作为信用保证金(由招标单位出具暂收凭据),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招标单位在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内容提交投标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若投标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提交投标文件的,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奖励方式
1、本次招标将按照评标方式评选出第一、二、三名设计方案。仅对获得前三名方案的投标单位进行奖励:对第一名的设计单位,给予人民币7万元(含方案优化费用);对第二名的设计单位,给予人民币4万元;对第三名的设计单位,给予人民币2万元。
2、方案奖励费在专家评审结果出来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发票。
十、版权归属
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版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投标方案的成果全部采用、部分采用或进行调整和修改。在招标单位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中标单位应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
十一、招标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招标单位:梅州市教育局
招标组织单位:梅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梅州市正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嘉应路33号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二楼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东省梅州市梅江三路规划设计大楼七楼梅州市正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邮编:514021)
联 系 人:邹工,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42099, 0753-2279228
电子邮箱:mzbyzx@163.com
 
 
招标组织单位:梅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梅州市正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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