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当前位置: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招标信息 > 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

朝安路(南桂路-季华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7月26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4日
点击次数:
项目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2.单位性质: 企业单位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工程名称:朝安路(南桂路-季华路)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

5.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勘察设计总周期:共25日历天  

7.建设资金已落实,总建设规模投资估算金额约为52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4300万元。

二、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包括全路段(含道路、交通、排水、绿化、照明及管线综合工程等)的地质勘探、管线探测、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购买用于规划报建的地形图、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总结报告等。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禅城区祖庙街道辖区内的朝安路,北起南桂西路,南至季华路,起点桩号K0 11.071,终点桩号K2 135.278,全长2.14km,路宽32米,双向6车道,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1.报名资质等级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由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牵头主办人,并且必须明确由牵头主办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另一成员单位则负责工程勘察工作;联合体的设计资质等级以牵头主办人的资质等级为准,联合体的勘察资质等级以另一成员单位的勘察资质等级为准。

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为隶属关系,勘察单位是设计单位的下属子公司,设计单位具备上述设计资质,勘察单位具备上述勘察资质的,视为满足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允许该设计单位单独参加投标。

2.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各方均需具备。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

投标人须提供由其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建设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近三年是指从本公告发布当日往前顺推三年)

【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13年  7 月  22  日  9  时起至 2013年  7 月 26  日17时00分止,共5个工作日。

5.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

四、获取招标文件和基础资料办法

投标人在报名投标起止时间内应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招标文件和基础资料,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购取,售后不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的桃花园停车楼六楼),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起止时间一致。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收到合格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其它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时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截止发售招标文件后的2天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shenlian-3@163.com)或书面传真(传真电话:0757-83939018)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传递的所有电子邮件及所有书面传真的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通过传真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发布。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单位负责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2503289                      电话:0757-83939001

监督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57-82200871

联系方式:此信息需要企业会员登录后查看,请先登录。
会员登录用户名:
密 码:

    

快速搜索

关键字:
类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