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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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梅州市监管场所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8月16日 0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8月22日 17时3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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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梅州市监管场所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城东镇竹洋村(市公安局警校侧)
1.3工程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1336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
1.4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3亿元
1.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1.6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招标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含设计估算)。
1.6.2内容:本项目包括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内部功能布局应保障和满足使用需求的所有设施、设备和配套工程设计,既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总体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又包括红线范围外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工程设计。其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由本项目的中标单位负责根据已中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完成。
1.7质量要求:规划、建筑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1.8设计工期:签订设计合同后20天(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的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的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年检合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本单位;    
2.2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特别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团队在近年内承担过相关类型规划建筑设计业务者优先。
2.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符合性审查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执业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的合法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以上(2)~(6)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如果投标单位属下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已参加投标将取消资格:
(1)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2)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招标人查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3)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条款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义务;
(4)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
3.3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可先将报名资料扫描成JPG文档后传至报名邮箱(mzbyzx@163.com,再将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文“3.投标报名”第3.1条(2)~(6)材料原件备查)于 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提交至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嘉应路33号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二楼207室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 8 22 日17:00时前(以接收书面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报名文件概不受理。
3.4符合性审查: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从中选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23日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梅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于 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嘉应路33号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二楼207室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不购买者视为弃权。
4.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1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将提供《看守所建设标准》和《拘留所建设标准》的节选文件(附件2、附件3),招投标活动完成后应及时退还给招标人。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完成后不归还招标人提供的《看守所建设标准》和《拘留所建设标准》的节选文件(附件2、附件3),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9月27日9:00时 ,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备查)和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持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梅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发布。
 
 
 
建设单位(盖章):  梅州市公安局                    
办公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嘉应路1号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盖章):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办公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嘉应路33号                         
联系人: 谌小姐             联系电话:    0753-224209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82382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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