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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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市文化中心片区人行交通体系和地下连廊项目首期工程设计(二次)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8月30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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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文化中心项目 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文化中心片区人行交通体系和地下连廊项目首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文化中心片区人行交通体系和地下连廊项目首期工程设计(二次)

2.2.工程地址:佛山市文化中心片区

2.3.工程规模:佛山市文化中心片区之人行交通体系和地下连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2座地下连廊(坊塔到滨河公园地下连廊含出口)、3座地上人行连廊,在其周围的主要路段建设2座人行天桥。工程建安费约1.02亿元,上述工程规模具体最终按甲方建设需求和提供给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4.     设计周期:

(1)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深化分析、方案深化设计和地质勘察,同时提交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

(2)方案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4)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完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5.     招标范围:佛山市文化中心片区人行交通体系和地下连廊项目首期工程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包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及相关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计方案评审、主体结构设计、装饰工程设计、安装工程设计、绿化、景观工程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

3.1.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至少同时包含桥梁和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 投标人如为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合同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含1亿元) 或 单项设计合同的设计费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3.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或路桥或隧道相关专业,近三年(2010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设计负责人名义担任过至少一项或以上合同工程造价1亿元(含1亿元)或单项设计合同的设计费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时间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即2013年3月至8月),下同】、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工程内容中涉及天桥或连廊或隧道等方面的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违反以下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经济及资信标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该承诺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2013年  8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五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

注:投标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报名时间内(五个工作日),到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佛山项目部(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20号3楼办公室1)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7.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进行招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sjyzx.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7-82362804    传真:0757-8236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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