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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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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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业务用房;体育设施用房;后勤服务用房及校区围墙、大门、广场、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人:佛山市第四中学
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3.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勘察设计
4. 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9349.43㎡;体育设施用房,建筑面积17276.5㎡;后勤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3367.51㎡,及校区围墙、大门、广场、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4305万元。
5.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初测、定测、物探、地质钻探)、完成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包括室外交通、绿化景观、给排水、燃气、供电、电信、网络、人防、消防、闭路监控系统等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及招标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现场服务等。
6. 勘察设计周期: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成果资料。
(2)自招标人提供相应资料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深化方案设计文件。
(3)必须在深化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
(4)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起按上述时间规定,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另需提供项目建设期的全程服务。
三、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条件要求: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两项资质:
①  工程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 本项目接受两个独立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必须是由一个具备上述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与一个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的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且须明确由负责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由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联合体的另一成员单位则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和测量工作。
② 联合体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在提交的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投标协议书(简称“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责任。
③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负责与招标人协商、签定合同协议书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事项的确认;投标文件需要由投标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如果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则组成该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为90000㎡(或以上)的类似工程(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及该项工程规划报建时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并且必须提供中标情况公示的工程所有地交易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页查询路径。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公共建筑类)的整体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及该项工程规划报建时经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属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员工的近半年社保证明(近半年指从本公告发布当日往前顺推六个月;证明资料需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证明)。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相应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人员担任。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指牵头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获通过。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其他人员之间不可兼任。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6)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持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在佛山市已办理诚信手册,并可在佛山市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do) 查询档案信息。
(7) 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8)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上述情况,应按禅发规统联【2013】34号文要求,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申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如不申报视为无上述情况(如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投标人如有上述(7)、(8)项情形被审查(审核)为不能参加投标条件的结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如有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特别提示: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招标人应拒绝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9)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该承诺书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开标前交易中心拒绝收取其投标文件。
四、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 分起至2013年 10 月  23日 17 时 0 分止,共5个工作日。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均须提供)、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须登记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均须提供,并应分别登记有符合要求的相应资质)的复印件及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单位提供)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原件。相关证件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
3.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
4.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起止时间内,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8号,联系电话:0757-8380790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报名起止时间一致,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购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 其它:
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变更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勘察设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
3.中标人应在正常施工期间每日派驻两名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设计指导及配合,提供现场服务。

招 标 人:佛山市第四中学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 0757-82100410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 系 人:袁先生    传真号码: 0757-82215684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8000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8号       联 系 人:区先生、刘小姐
传真号码:0757-83396343                          联系电话:0757-83807902
             
监督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7-83105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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