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核准项目编号佛发改资【2012】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1、如遇国家有关规定或上级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取消本项目的,视为不可抗力。
2、如国家相关规定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文件要求本工程暂缓开展或取消的,本项目招标工作、合同执行等也将相应暂缓开展或取消。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工程设计
2.1项目地点:佛山新城岭南大道以东、君兰南一路以南、富华路以北、华章西二路以西。
2.2项目规模:用地面积约1175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2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00米。总投资估算人民币71524万元。其中,限额设计的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36224万元(不含基坑支护、外电引入、二次装修的工程费用)。
2.3计划工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
(1)初步设计阶段,中标人(设计方)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包方)的委托书后14天内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自在中标人发出委托书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初步设计概算,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各专业报建图;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通过审查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通过审查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施工招标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核完成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施工使用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初步验收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图编制;
(3)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4)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2.4.1招标范围:从方案设计优化至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方案设计优化;
(2) 初步设计;
(3) 施工招标图设计;
(4) 施工图设计;
(5) 绿色建筑设计(含取得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所有工作);
(6) 报建报批及备案等所涉及到设计工作;
(7) 施工过程中现场指导与监督;
(8) 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应设计工作;
(9) 竣工图编制;
(10) 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对基坑施工完工撤场后到主体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期间关于基坑安全保障的设计技术支撑和服务,其他具体服务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1) 2.4.2所描述的设计内容。
(12) 设计总承包单位所需承担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13) 用于规划报建的设计。
2.4.2设计工作内容:
除由供电部门负责的外电引入设计、基坑支护设计、二次装修设计、OMC机房工艺设计、幕墙施工图深化设计、厨房施工图深化设计外,本项目(工程)竣工前施工必须的各专业和各阶段设计,主要包括:
(1) 对方案进行优化及深化设计;
(2) 用于规划报建的设计;
(3) 能通过审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4) 满足施工招标要求及清单编制需要的施工招标图设计;
(5) 能通过审批和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总平面与室外环境设计;
2) 建筑设计;
3) 结构设计;
4) 人防设计;
5) 电气工程设计(含应急照明、发电机系统等);
6) 景观照明工程;
7) 防雷系统设计;
8) 智能弱电设计(含信息机房设计);
9) 空调通风系统;
10) 室内外园林绿化设计;
11) 室外场地及道路设计;
12) 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13) 各类给排水系统设计,及相应符合要求的治理设计;
14) 幕墙专业设计;
15) 厨房专业设计;
16) 燃气专业设计;
17) 电梯及其他垂直交通系统设计;
18) 钢结构设计
19) 消防系统设计(含气体消防);
20) 环保工程设计(含发电机房及厨房环保设计);
21) 建筑节能设计(含通过并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含申报及评审全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计算、复核、咨询、顾问、论证等工作);
22) 综合管线设计;
23) 技术规范书。
(6) 编制施工图预算及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
(7) 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图纸修改、变更、专项技术论证等 工作;并从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至少配备一名驻现场设计代表,另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施工需要,加派相应专业设计人员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8) 编制能通过审查及备案要求的所有竣工图;
(9) 配合外电引入设计、基坑支护设计、二次装修设计、OMC机房工艺设计、幕墙施工图深化设计、厨房施工图深化设计的设计工作;
(10) 承担设计总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沟通等工作。负责对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图进行审查把关,并对各专业图纸进行协调;
(11) 因地下室与其他地块连通、地上连廊所涉及到的相应设计;
(12) 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对基坑施工完工撤场后到主体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期间关于基坑安全保障的设计技术支撑和服务,其他具体服务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13) 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批准的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设计。
2.5设计费: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预算造价为最高限价,上限价定为¥8,626,1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1.2具备①②③条件其中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根据佛建管函(2012)792号文要求,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半年(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
3.4.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况。
3.4.2企业近三年内(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4.3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4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1~3.4.4条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对3.4.1~3.4.4做出书面承诺,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并获得通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于报名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17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海广场1905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电信维基网http://www.telewiki.cn上发布。 八、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九、其他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佛发改招【2013】11号文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连同评标结果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5路2号卓远大厦五楼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奚先生
电 话: 1388993111-81658 电 话: 0757-88023483
传 真: 0757-89933403 传 真: 0757-88023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