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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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11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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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禅发改投[2013]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拨款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可研编制单位: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东平路奇槎水闸处(佛山大堤石湾段15 990桩号)
    建设规模:奇槎泵站工程排涝流量48m3/s,排涝装机3200KW,引水流量10m3/s,引水装机500k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工程总投资:约11139.38万元,预计招标金额约345.956万元,资金已落实。
     工期:勘察:设计承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
     初步设计:设计承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
     本次招标范围: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的年度审核,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不同时具备资质者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成员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资质单位,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人须持有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且年审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而且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如以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则只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业绩要求:凡近3年(2010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引水或排涝或综合功能泵站)、相近规模(2500KW以上)工程设计壹项或以上,需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为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发,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合同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可以为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证明文件、业主提供的履约保函四者之一,原件备验),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证明文件、业主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应具有主持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内的社保记录证明,即2013年5月~2013年10月)。
    6、其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信誉:(1)、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2)、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应按禅发规统联[2013]34号文的要求,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申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委托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如以联合体报名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以牵头单位登记报名,且投标单位的牵头单位必须与报名登记的牵头单位一致。)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5日至 2013 年11月11日 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魁奇路澜石不锈钢市场内)报名。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月05日至 2013 年11月11日 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3008室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如需邮寄,请致电020-83276245转810详细咨询。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不收押金,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回。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5)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6)企业业绩证明资料;(7)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职称证、学历证、相关注册证书)及业绩证明(要求详见企业业绩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社保记录证明材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等。
     2、递交时间:2013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时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投标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cjy.chancheng.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7-833955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0-83276245转810
     传真:020-83713041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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