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能电函【2013】3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占项目出资比例的 31% ,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2.2工程地址:佛山市内
2.3工程概况及内容: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扩建6座站场(设计压力4.4MPa),新建约66公里高压干线管道。其中,新建三水区南信调压计量站、金本水乡调压计量站和顺德区杏坛调压计量站;改建三水区西南调压计量站和南海区西樵调压计量站;扩建禅城区南庄门站及相关生产管理、监控监测及运行维护设施;新建管径610毫米高压干线管道约48公里,设计压力4.4MPa,路由始于三水区西南调压计量站,经三水区南信调压计量站和金本水乡调压计量站,止于南海西樵调压计量站;新建管径508毫米高压干线管道约18公里,路由始于顺德区大良高中压调压计量站,止于顺德区杏坛高中压调压计量站。
本工程总投资约6505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04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1%,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4招标范围:新建及改扩建场站、高压干线管道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组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现场服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5计划工期: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共 24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其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包括新建的调压计量站、管线、改扩建门站、辅助工程、配套工程的地质勘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30天内协助发包人组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会;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内,提交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3.3 资质要求
3.3.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或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3.3.2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包括具有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3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设计、勘察资质要求。
3.4 具有佛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通过2012年度年审且年审结论为C级或以上。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并通过上述年审要求。
3.5 广东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并获得通过。
3.6 企业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08年1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 1 座设计压力≥4.0MPa的天然气接收门站的设计;同时,完成过不少于20km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500的天然气主干管的设计(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未能证明项目规模则须提供发包人证明文件)。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燃气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提供至少近半年(2013年5月~2013年10月)社保参保证明;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还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并获得通过。
3.8 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
(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该承诺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7)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业绩、获奖、信誉证明等材料,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9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均应满足上述3.3.1、3.3.2款的要求,且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设计单位(具备上述3.3.1款设计资质)为联合牵头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具备上述3.3.1款的设计资质)和勘察单位(具备上述3.3.2款的工程勘察资质)为隶属关系,勘察公司是设计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允许报名投标。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省外企业还须具备《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等资料。】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于2013年 11 月 26 日 下 午 14 时至2013 年 12 月 3 日 上 午 11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参加投标报名。
4.2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后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投诉与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23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后栋
鸿业豪庭二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邝工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 0757-83808633 电 话: 0757-82298632
传 真: 传 真: 0757-81854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