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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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科综合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2月18日 16时3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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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证书。3.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经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工程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2.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原件(须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在线填写);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双方分别提供)
(3)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4)提供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双方分别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报名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资料进行核对。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不足5家时将重新招标;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5家以上(含5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1楼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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