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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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水新城启动区核心地块(B区)城镇化建设综合整治项目——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2月31日 14时3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1月08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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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水新城启动区核心地块(B区)城镇化建设综合整治项目——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三水新城启动区核心地块(B区)城镇化建设综合整治项目——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三水新城启动区内

2.3工程规模:本工程勘察设计包含两条主干路(翠云路、三达北路)、一条次干路(荷园路)、一条支路(横三路),道路里程共约7.43km的市政道路、桥涵(共5座中桥;不含荷园路跨水轴桥)、交通工程、绿化、配套管线工程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费用约35425.57万元,按此估算勘察费为212.55万元、估算设计费(含施工图初步预算编制费)为933.14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为80个日历天。

(1)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初步预算编制,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设计成果及施工图初步预算。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5勘察、设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2.6招标范围:三水新城启动区核心地块(B区)城镇化建设综合整治项目——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初步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中标人在设计工作开展前需先行对本期道路涵盖的片区范围所涉及的各种管线进行详细调查(现状地形测量资料、前期规划成果)综合后提出管线综合规划方案,该方案经招标人和相关单位协调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水、排水、交通、电力、照明工程、通信、燃气、景观绿化、桥梁、箱涵、土方以及道路附属工程等。

2.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8勘察设计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2002年1月7日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2.8.1勘察费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合同暂定价的20%。

(2)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合同暂定价的60%。

(3)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并提交合格的文件且办理完勘察费结算手续后15日内,付至勘察费结算价的90%。

(4)工程施工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勘察费。

2.8.2设计费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合同暂定价的20%。

(2)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合同暂定价的20%。 

(3)中标人每提交一条道路施工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条道路设计费的80%。 

(4)每条道路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条道路设计费的90%。

(5)每条道路工程施工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条道路设计费的100%。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10本次招标不设投标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形式投标或勘察与设计联合体的形式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12月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造价1000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勘察设计合同,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必须为主办人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职称证、在本单位缴纳满半年(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且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2个或2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信誉、履约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资料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造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8:30时至2014年1月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相关资料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1.3.企业营业执照、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的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企业业绩复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4.1.6. 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1.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除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时提交两份报名资料给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8:30时至2014年1月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报名回执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 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定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拆封并当场退回。

6.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_年1月22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原件。所有原件无需密封装于包装袋中,包装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需编制原件清单目录(要求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内容为准。

9. 其他

(1)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其投标文件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该承诺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凡是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均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757-861626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何工     联系方式:0757-83032862   8303286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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