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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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总承包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5时0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1月13日 11时30分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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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

2.3.设计范围:

(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以下简称“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述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佛山西站建筑、结构设计除外);

(2)列入三号线工程估算范围内的辅助工程;

(3)列入三号线工程估算范围内的前期工程及施工准备等工程;

(4)线网控制中心工程;

(5)三号线工程沿线附属地下空间开发;

(6)三号线工程相关的上盖物业开发接口协调及设计;

(7)换乘工程(含其它线路与三号线工程换乘的所有换乘站的设计和换乘站其它线路相邻两站两区间的方案设计);

(8)交通接驳配套设施;

(9)三号线工程建设所需的其它项目。

2.4. 工作周期: 2014年1月至2020年2月(暂定)

2.5. 招标范围:三号线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设计,但岩土勘察除外),本项目初步设计总承包任务内容包括:三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设计,但岩土勘察除外)、勘察总体、测量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体总包管理工作(如有)所必须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编制需开展的专题研究和调查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设计,但岩土勘察除外),包括以下内容:

1)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

2)   初步设计阶段的总包总体、设计;

3)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4)   为完成工程设计所需开展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或者业主要求开展的专题研究;

5)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限额设计工作;

6)   换乘工程(含其它线路与三号线工程换乘的所有换乘站的设计和换乘站其它线路相邻两站两区间的方案设计);

7)   交通接驳配套设施设计及协调工作;

8)   三号线工程沿线附属地下空间开发初步设计及沿线相邻地下空间开发的方案设计;

9)   上盖物业开发设计接口与技术协调工作,并反映在三号线工程设计中;

10) 下穿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河流、湖泊、水库、地下重要管线、建筑物、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等技术方案设计和保护措施设计;

11) 将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中;

12) 初步设计报建报批文件的编制、各项报建及送审和协调汇报工作,并受业主委托开展报建工作。

(2)  勘察总体(从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

(3)  测量工作(从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完成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建立;1:500地形图的修测;控制性地物测量;地下建(构)筑物资料收集;水下地形测量;水文勘测;地面及地上段线路初、补、定测;车辆段、停车场初、补、定测;主变电所勘测;供电勘测;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调查、探测;基础资料的搜集调查、建(构)筑物基础、房屋调查等为完成设计所需开展的所有测量和基础资料的搜集工作;

(4)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包总体(如有);

(5)  初步设计阶段前期工程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疏解、管线改移、绿化迁移、征地拆迁以及有关建(构)筑物的迁改设计、加固加强设计、道路恢复设计等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报告及配合工作;

(7)  其它与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总包总体(如有),勘察总体和测量工作相关的配合工作。

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体总包管理费用按施工图设计费合同金额的20%计取,不含在本项目报价范围内。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是否由中标人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体总包管理工作,原则如下:

1) 如确定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总体总包管理工作,则招标人将单独就本项目中约定的施工图设计总体总包管理工作内容与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中标人按该合同提供服务,费用另行支付;

2) 如确定不需中标人负责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总体总包工作,则中标人按本项目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后,本项目正式结束。

3.承包方式

3.1 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总承包(岩土勘察除外)

3.2 招标人将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的特点及实际需要,研究确定三号线工程的建设管理模式(如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BT、BOT等模式),并可能根据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与要求,将对本合同内初步设计总承包的管理权力分阶段、分项目(或全部)转移给招标人指定(或授权)的管理机构执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安排。上述管理权力的转移对本项目的影响包括:(1)图纸审查、审批程序的调整和变化;(2)设计成果文件份数增加、编制分类调整;(3)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工作量及文件成果数量增加;(4)设计概算的分劈;(5)招标图纸编制和份数变化。由此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有效的工商年审,并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含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2企业业绩:近5年(2008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独立承担过一条或以上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含车辆段或停车场)的勘察设计(或设计)总承包项目。

注:a.“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b.建设中的业绩取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成开通运营的业绩取得时间以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开通运营时间为准;

c.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开通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中未能反映业绩内容,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3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配备1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或设计)的总承包项目或总包总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技术负责人。

2) 总体技术负责人要求:配备1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 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要求:配备1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a.“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b. 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即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果上述资料中未能反映业绩内容,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4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广东省外的企业及其拟派项目班子(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副总体技术负责人)应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或《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6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2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4 年 01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至 2013 年 01 月 13 日 11 时 3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经济及资信标)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7.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8.其他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或有补充修改,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2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的经济及资信标中提供证明文件。

8.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F

邮    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939863

传    真:0757-83211230     联系 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联系 人: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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