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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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鼎湖区人民公园及外环商住群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1月18日 16时3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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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鼎湖区人民公园及外环商住群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肇庆市鼎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肇鼎发改 [2012]116号文批准建设,以肇鼎发改 [2013]1号文核准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

2.2、工程名称:鼎湖区人民公园及外环商住群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2.3、工程地点:肇庆鼎湖区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2.7、建安投资额:约人民币4.55亿元。2.8、建设规模:人民公园及区内其他公共绿地、广场及水体驳岸;民乐大道、滨湖路、宝鼎路、观砚大道、同兴路、广海公路、区内其他支路等道路。

3.前期服务机构

3.1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③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城市规划或风景园林或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相关要求事项

5.1报名提交资料要求:(1)投标申请函,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肇庆市以外投标申请人于报名前携带上述资料到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外省企业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信息备案)。否则,不接受报名。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必须提供复印件资料的原件核查(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1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3:00~4:30。

6.2 地点:肇庆市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4楼肇庆市鼎湖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7.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7.2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8.联系方式

8.1招标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 李先生 0758-2625811

8.2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张先生 13717233924

8.3 肇庆市鼎湖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陈先生 0758-2620286

招标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肇庆市鼎湖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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