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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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勘察总承包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4年03月05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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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勘察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勘察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3工程规模: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项目为高明汽车站~体育中心,线路长约8.1km,全部为地面线路,设车站9座,停车场1处,控制中心1座。

2.4工程范围

2.4.1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

(1)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范围内的有轨电车工程;

(2)与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的预留工程;

(3)因建设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所引起市政改造工程接口;

(4)列入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估算范围内的市政配套、资源开发等辅助工程。

2.4.2初步设计及勘察总承包研究范围

(1)初步设计

①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述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有特殊要求除外);

②列入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估算范围内的辅助工程;

③列入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估算范围内的前期工程及施工准备等工程  ;

④控制中心工程;

⑤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相关的上盖物业开发接口协调及设计;

⑥换乘工程(含其他线路与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换乘的所有换乘站的设计和换乘站其它线路相邻两站两区间的方案设计);

⑦交通接驳配套设施;

⑧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建设所需的其它项目(含前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前期工程包括交通疏解、管线改移、绿化迁移、以及有关建(构)筑物的迁改)。

(2)勘察

①岩土工程初步勘察

在可行研究勘察的基础上,针对线路敷设形式、各类工程的结构形式、施工方法等开展工作,为初步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②测量工作

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工作: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建立;1:500地形图的修测;控制性地物测量;地下建筑物资料收集;水下地形测量;水文勘测;地面及地上段线路初、定测;车辆基地场初、定测;主变电所勘测;供电勘测;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探测。

2.5工作周期

(1)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4月30 日前完成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5月31日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2014年5月15日完成总体设计及评审;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及评审;勘察工作满足初步设计进度的要求。

2.6招标范围: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勘察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任务大纲》,包括:

2.6.1工程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总包管理三项任务,并配合业主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审批工作。

2.6.2初步设计及勘察总承包: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初步设计(含总体设计)、勘察(初勘,含测量)等所必须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编制需开展的专题研究和调查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工作

①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

②初步设计阶段的总包总体、设计;

③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④为完成工程设计所需开展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或者业主要求开展的专题研究;

⑤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限额设计工作;

⑥换乘工程设计(含其他线路与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换乘的所有换乘站的设计和换乘站其它线路相邻两站两区间的方案设计);

⑦交通接驳配套设施设计及协调工作、加固加强设计、道路恢复设计;

⑧上盖物业开发设计接口与技术协调工作,并反映在示范线项目首期工程设计中;

⑨穿越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河流、湖泊、水库、地下重要管线、建筑物、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等技术方案设计和保护措施设计;

⑩将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纳入到主体工程设计中;

11初步设计报建报批文件的编制、各项报建及送审和协调汇报工作,并受业主委托开展报建工作。

(2)勘察工作

①岩土初步勘察

a.搜集带地形图的拟建线路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施工方法等有关设计文件及可行性研究勘察报告、沿线地下实施分布图;

b.初步查明沿线地质构造、岩土类型及分布、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进行工程地质分区;

c.初步查明特殊岩土的类型、成因、分布、规模、工程性质,分析其对工程的危害程度;

d.查明沿线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规模、预测其发展趋势,分析其对工程的危害程度;

e.初步查明沿线地表水的水位、流量、水质、河湖淤积物的分布,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

f.初步查明地下水位,地下水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历史最高水位,地下水动态和变化规律;

g.初步评价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h.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地下工程开挖和支护方案、地下水控制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i.对环境风险登记较高的工程周边环境,分析可能出现的工程问题,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

②测量工作

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工作:平面、高程控制网的建立;1:500地形图的修测;控制性地物测量;地下建筑物资料收集;水下地形测量;水文勘测;地面及地上段线路初、定测;车辆基地场初、定测;主变电所勘测;供电勘测;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探测。

(3)其他与初步设计及勘察承包相关的工作。

3.承包方式

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 总承包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有效的工商年审,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咨询专业为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范围须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2企业业绩:近5年(2009年2月1日至开标之日)独立承担过一条或以上的完整(含车辆段或停车场)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注:a.“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b. 建设中的业绩取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成开通运营的业绩取得时间以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开通运营时间为准;

c.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开通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中未能反映业绩内容,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配备1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技术负责人。

2)总体技术负责人要求:配备1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要求:配备1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a.“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b. 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即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项目负责人还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开通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中未能反映业绩内容,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4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投标人为广东省外的企业及其拟派项目班子(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副总体技术负责人),应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或《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6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确定后,联合体成员中主办人及成员结构不得改变且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中主办人中的人员担任,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参与评标的资格。联合体主办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第一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2014年 3月5 日17 时00 分(五个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由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主办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副本原件、资质证书(上述4.1款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均须提供)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报名手续,若由授权委托人办理,还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2 月  27日 9 时00分至2014年3月5 日 17 时 00分(五个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在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第二种方式:允许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网上报名时间:2014 年 2 月27 日9时 00分至 2014 年 3 月 5 日17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6.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经济及资信标)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其他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或有补充修改,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2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经济及资信标中提供证明文件。

8.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F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939863

传    真:0757-83211230        联 系 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8层803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6283490、020-87577966

传  真:0757-86283490        联 系人:何工、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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