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

当前位置: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招标信息 > 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云东海街道伏户村委会驿岗变电站以西、三达路北沿线以东、大棉涌以北地块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5月13日 08时3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5月17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6日
点击次数:
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规招【201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1334.4平方米。沿地块建设一栋教学楼(含人防地下室),还需要建设一个门卫、一个种植园、一条塑胶跑道、一个游泳池、一个戏水池、一个塑胶器材运动区、一个运动区、一个探险乐园及一个玩沙池等。本工程的总投资估算为26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约为人民币2153万元,设计费估算约为人民币76.27万元,勘察费估算约为人民币13.34万元 。

    2.2建设地点:云东海街道伏户村委会驿岗变电站以西、三达路北沿线以东、大棉涌以北地块。

2.3招标范围:本合同段的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施工服务至参加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工作。

    2.4勘察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方案设计工作,并将勘察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文件送至招标人进行确认;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将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送至招标人进行确认;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7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1) 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a) 勘察成果文件经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用至勘察费合同总价的60%;

b) 待勘察费结算总额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至三水区财政局审定勘察费的100%;

c) 承包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勘察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1) 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a) 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暂定设计费合同总价的10%;

b) 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暂定设计费合同总价的30%;

c) 承包人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并经三水区财政局审定预算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审定设计费的80%;

d)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三水区财政局审定设计费的100% ;

e) 承包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设计费,以上全部款项均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并在有效年审周期内,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5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于评标日即时摇珠产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只提交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只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5)、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必须递交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必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并明确一家牵头单位。

6)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如为联合体,则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7)、投标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联系电话:0757-87783721)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招标人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

招标代理
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邮    编: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 系 人:

 陈启彬

电    话:

 0757-87735007

电    话:

 0757-87783721

传    真:

  

传    真:

0757-8774483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5月13日

联系方式:此信息需要企业会员登录后查看,请先登录。
会员登录用户名:
密 码:

    

快速搜索

关键字:
类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