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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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沙洛口涌(沙洛口泵站—九江基涌)清淤工程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招标起始时间:2012年04月05日 14时00分
结束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1时30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点击次数:1820
项目说明:

沙洛口涌(沙洛口泵站—九江基涌)清淤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水利所

二、工程名称:沙洛口涌(沙洛口泵站—九江基涌)清淤工程

工程地址:禅城区张槎街道沙洛口涌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本次清淤涌段长度为931米,其中明涌长度757米,暗涌长度174米。淤泥清挖总量为9362.78立方米,其中明涌清淤量7896.01立方米,暗涵清淤量1466.77立方米(清理的淤泥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堆放场地),工程投资约124.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五、工    期:90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沙洛口涌清淤工程(沙洛口泵站—九江基涌),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已通过年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应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该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有在建工程。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 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计起)独立完成过的清淤工程(单项工程合同价5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业绩不少于1宗,必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并提供施工业绩的发包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方为有效。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质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4月5日14时至2012 年 4月12日 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凭报名回执于2012年4月5日14时至2012 年4月12日11时30分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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