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堤路西侧河岸,北至朗沙路,南到兴业路
2.3工程规模:河岸长度约1000米,宽约25到40米,本工程总投资约2800万元,建安费造价约2500万元,其中水利部分约850万元,园林景观部分约1500万元,市政部分约150万元。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含包括园建部分、绿化部分、道路排水部分和水利部分。其中绿化和园建部分内容包括人行道、园路、亲水景观步道、堤顶路、生态停车场、拦河、扬帆之廊、特色亭、特色廊、标志塔、单车棚驿站等。水电部分主要内容为景观照明、绿化给排水、灯塔和卫生间的防雷接地。水利专业主要内容有预制U型板桩护岸和抛石护脚加模袋浆垫护面等。市政部分主要内容为长1300米、宽4米的机动车堤顶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3.2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的施工企业:
3.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规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二个,且须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为主办单位(即牵头人),联合体双方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按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园林绿化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企业提供);
3.5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外省的要求一级)及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项目副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注:上述人员的证件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注:根据《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于2007年启动,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初始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印章已陆续到期。鉴于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待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后再行规定有关事宜】,并提供近半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和副负责人均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在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6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0、2011、2012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收益表,应显示利润率大于0)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7企业施工业绩要求:
3.7.1 201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65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类似水利工程是指工程中标价650万元或以上的河涌整治或堤防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3.7.2 201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12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园林景观工程(类似园林景观工程是指工程中标价12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或公告页面的截图和查询电子路径、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书,并提供施工业绩的发包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方为有效。
3.8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及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粤建法〔2012〕24号,省外企业应当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3.10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凡由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凡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2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3.13接受报名时间及要求:
3.13.1投标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进行报名。
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原件 [联合体主办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联合体成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主办方]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合体主办方)原件。
3.13.2报名起止时间:2013 年 8 月 26 日 9 时 0 分至2013 年 8 月 30日 17 时 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13.3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26 日至2013年 8 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光盘),否则不售。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光盘)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当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 提出异议和投诉
本工程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对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答复不满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 其它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时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间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传真(传真电话:0757-83130966)或电子邮件(邮箱:tyd966@qq.com)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答疑均通过传真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发布。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57-82120208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5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57-83130918
传 真:0775-83130966
电子邮件:tyd966@qq.com |
2013年 8月 26 日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