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类型: | |
项目地址: | |
招标起始时间: | 2013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
结束时间: | 2013年09月10日 17时00分 |
发布时间: | 2013年09月05日 |
点击次数: | |
项目说明: | 1.1招标条件 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与张槎街道承担,工程出资比例为5:5。该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堤路西侧河岸,北至朗沙路,南到兴业路。 工程规模:汾江河堤防等级为3级,本工程河岸长度约1000米,宽约25到40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建安费造价约2500万元,其中水利部分约850万元,园林景观部分约1500万元,市政部分约150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80 日历天(实际工期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工期及2年的保修阶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汾江河岸线(朗沙路至兴业路段)滨河景观工程监理,包括园建部分、绿化部分、市政部分、排水部分和水利部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服务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服务工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3 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若不同时具有以上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以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C、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取得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并且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及佛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诚信手册》登记的资质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4)业绩要求: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完成过1宗(或以上)单项工程造价在 65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及1宗(或以上)单项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须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5)人员要求:
① 项目总监: 1 名,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 3 年(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担任过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总监岗位,提供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阶段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②项目副总监:1名,持有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③ 监理工程师: 2 名,其中1名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1名持有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④监理员:至少 2 名,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的相关执业证件应是有效的,注册执业单位应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可以是对应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 (6)信誉要求:企业状况没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1)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2)因工程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3)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5)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并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 (8)根据粤水建管[2010]245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查核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牵头单位办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监理资质的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第3卷 资格审查资料》中供核对。 1.4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3 年 9 月 4 日~ 2013 年 9 月 10 日(北京时间)。 1.5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带以下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联合体全体成员各自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手册的原件。 2、报名时间: 2013年 9月 4日9时00分至 2013年 9月 10日17时00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3、报名后,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申请投标报名回执”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份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9月 4日9时00分至 2013年 9月 10日17时30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修改通知书、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递交投标文件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① 达到投标资格条件的相关企业证件、项目总监证件及业绩等证明材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投标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1.8提出异议和投诉 本工程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对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答复不满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57-82120208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邮编:528000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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