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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丰收涌北侧麦婆窦站至佛山涌截污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9月17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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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收涌北侧麦婆窦站至佛山涌截污管线工程监理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水利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工程建安费约850万元,监理费约为26万元,计划工期70天。

工程内容:工程沿新风路东段靠佛山涌位置为起点,经朝安路(丰收涌以北),终点为现状南桂路与朝安路交叉口铺设污水干管及沿线预留支管,污水管道总长度约1600米,管径为DN300—DN500;新建管道附属设施及路面破除及修复等。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丰收涌北侧麦婆窦站至佛山涌截污管线工程施工范围内(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须含给水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取得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投标人201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含给排水工程)监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规模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3.1.4拟任项目总监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监等状况。

3.1.5拟派总监代表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6监理人员至少4人,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粤建法〔2012〕24号】,省外企业应当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取得《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3.1.8投标人近3年(201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1.9企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无论在任何地方受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只要在处罚期内,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1.10《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揭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投标单位须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被公共资源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且未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9  月 11 日至 2013 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盖章):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水利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卢工

电话:15718182609                       电话:0757-863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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