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当前位置: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招标信息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大功率LED路灯应用改造及维护管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9月12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9月18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点击次数:
项目说明: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通济桥步行街1号

二、项目名称:大功率LED路灯应用改造及维护管理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内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

该工程主要对张槎街道、祖庙街道、石湾街道(除原石湾镇)范围内约1.2万盏150W以上的高压钠灯进行改造。本项目建安费约5000万元,监理费约103万元。

五、计划监理服务的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完成为止的全程监理。

六、招标内容:大功率LED路灯应用改造及维护管理工程图纸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包括改造完工后对禅城区招标人管辖的路灯数量(约5.5万盏)进行清点及编码工作监督】全程监理。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工程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人员要求:

3.1项目总监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总监应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

3.2项目总监代表:1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

3.3监理工程师:至少3名,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监理员:至少6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企业状况:① 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②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③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佛山市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招标人应拒绝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规定,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更换。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2月27日以粤建法〔2012〕24号发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查核的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报名

1.接受报名时间:2013  年  9  月 12 日9时00分至2013 年 9 月  18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3.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及原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9   月   12   日至2013 年   9   月    18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售。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十一、其它

1.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各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应回避。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cjy.chancheng.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通济桥步行街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0026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81234973转826

传真:0757-81234971       联 系 人:聂小姐

2013年9月 11日

联系方式:此信息需要企业会员登录后查看,请先登录。
会员登录用户名:
密 码:

    

快速搜索

关键字:
类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