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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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大道至沙岗涌污水干管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09月29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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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大道至沙岗涌污水干管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1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佛山大道至沙岗涌污水干管工程

[2] 工程地址:禅城区佛山大道至沙岗

[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89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50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佛山大道至沙岗涌污水干管工程,工程地点为禅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施工内容从佛山大道与澜石一路交叉处沿佛山大道、镇中路铺设污水干管,污水干管总长度约1185米(管径DN300-DN800)、新建管道附属设施及路面破除修复等,同时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预算,污水干管的施工方式为顶管施工,总长度约1185米(管径DN300-DN800)。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 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

[6] 施工工期:合同总工期为6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准备及组织方案)。

3.  投标资格条件

报名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的年度审核;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2012年度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为B级或以上。(2013年新申办的除外)

5)业绩要求:2010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或以上、管径DN800以上(含DN800)、顶管长度在600米以上(含600米)污水管网工程业绩。上述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须提供中标公示查询网址及打印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资审当日未被锁定,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经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给排水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其它人员要求:

施工员: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合格证, 

安全员: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社保证明: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所有人员岗位不得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各年度净利润应为盈利。

8)其他要求

(1)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招标人应拒绝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3年  9  月   24  日至2013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13年  9  月  24   日至2013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单位: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到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79号岭南明珠体育馆内的训练馆1-7号单元招标代理部(文华路东门直入约50米右转即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否则以无效投标处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作为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如项目负责人为非投标人代表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身份。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另外携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费凭证原件核查。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ccggzy.chancheng.gov.cn/(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当两个网站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交易中心的公告的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盖章)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02316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3363182       传真电话:0757-8336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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