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路沿街景观提升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2) 项目名称:莲花路沿街景观提升项目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莲花路沿街景观提升项目,是对莲花路(祖庙路至福贤路)沿街景观进行提升改造,施工范围路段长约600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拆迁不符合规范的户外广告、违章建筑,清洗提升建筑物外墙等。本工程项目拟采用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发包,招标部分估价约372万元(含设计与施工)。
(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莲花路(祖庙路至福贤路)沿街景观提升改造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内容包括现场勘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实施、完成及缺陷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5)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100%。
(6)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7)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计划于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工期不因雨天及节假日顺延,投标人须做好各种情况下的施工组织及准备工作。
(8)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三年(自2010年9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曾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350万元以上(含350万元)的公共建筑外立面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在建筑总承包合同中的装饰装修工程或分包合同业绩)【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必须提供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该网上查询路径能准确反映出所提供业绩的项目名称、中标人或预中标人、中标金额等信息。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2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净利润为盈利(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具备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不含建筑装饰设计专业),并持有效“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0年9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曾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公共建筑外立面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在建筑总承包合同中的装饰装修工程或分包合同业绩)【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上述业绩须提供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还必须提供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该网上查询路径能准确反映出所提供业绩的项目名称、中标人或预中标人、中标金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信息。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4施工员:持有有效上岗证书(或岗位培训证或有建设主管部门签章的管理手册或聘任书);
4.5材料员:持有有效材料员证。
注:上述4.1-4.5条款中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必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为其购买的2013年3月-2013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7、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因有在建项目而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8、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况;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目前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条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对(1)~(4)做出书面承诺,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禅城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禅城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办理,其他人员(施工员及材料员)不作要求)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5)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前将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只派法定代表人全程参与开标的,可以不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c、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成员)、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参加投标。
(2) 报名时间:2013年 9月 26 日9时00分至2013年 10月8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共5个工作日。
(3) 报名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在报名截止当日的17时00分之前,凭报名回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海广场19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予退还。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前派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亲临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2)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各成员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本次招标的报名登记投标人或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被受理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7.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 系 人: 汪进华
联系电话:0757-
传真号码:0757-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海广场1905室
联 系 人:奚伟
联系电话:0757-88023486
传真号码:0757-880235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