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力增容和线路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3]22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实验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佛山市实验中学
2.2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街道罗南西路71号
2.3项目名称:电力增容和线路改造工程
2.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街道罗南西路71号
2.5建设规模:佛山市禅城区南庄街道罗南西路71号佛山市实验中学电力增容和线路改造工程施工(以施工图为准),工程造价3148033.29元
2.6招标范围:佛山市实验中学电力增容和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8设计单位: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9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已通过年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其中一项:(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送变电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同时需具有效的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区建设局核发的有效《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3.2投标人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3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3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3〕13号文件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2013〕13号文件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按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规定,外省投标单位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在我省执业),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5业绩要求:2010年9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至少1项造价200万或以上的电力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员:最低人数为1人,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2)专职安全员:最低人数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信誉要求:
(1)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2)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如有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
3.9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提供)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和《诚信手册》原件于2013年 10 月 12 日 9 时 0 分至 10 月 17 日 17 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4.3 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82258808)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图纸采用电子版形式发放。
4.5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核查。 6. 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gcj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主任 联 系 人: 黎工
电 话:0757-85387013 电 话: 0757-82258808
传 真:/ 传 真: 0757-82132609
2013 年 10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