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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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交车临时停车、保养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0月17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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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公交车临时停车、保养场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禅市发改投函[2013]15号、禅发改统投函[2012]39号、备案项目编号11060452311052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新能源公交车临时停车、保养场工程

2. 建设单位: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 工程地址:佛山禅城区同兴路北侧、佛山涌南侧、镇安净水厂东侧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工    期:109日历天(施工单位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起到竣工验收止,务必把总工期控制在109日历天内;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期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将超期的工作日天数纳入工期计算)。

6. 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标准

7.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2104.79 平方米,工程造价424.01万元。

8.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有关资料对新能源公交车临时停车、保养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含质量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由建设部或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由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施工企业。省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完成一项(或以上)工程造价在400万元(或以上)经公开招标的类似的公共建筑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且提供正确的网上查询途径)、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在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3.3、3.4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①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②本项目投标期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在最近三年内曾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违规记录(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违规记录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招标人应拒绝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12   日至2013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可派代表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于核对后当即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10   月   12   日至2013年   10   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及报名时所需资料的原件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月     日     时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当两个网站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20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3号3楼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833606

电  话:0757-83218430

传  真:

传  真:0757-8321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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