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本项目已经肇发改农[2011]360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广宁县,施工造价约28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及地方财政拨款;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河道堤防加固、河道清淤疏浚、新建橡胶坝、加固水陂及山塘、排灌渠系治理工程等施工的监理;由监理中标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服务与工程竣工结算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工期在发出开工令后的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三、 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四、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2 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4投标申请单位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企业(提供截图)。
上述资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09:30至11:00,15:00至16:30接受报名,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信安路财政局二楼西))。发售招标文件(1000元/份, 售后不退)。时间地点同上。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江生 电话/传真: 0758-8669665/8669682
招标代理:肇庆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电话/传真:0758-2727565/2727585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生 电话/传真:0758-2313291/2313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