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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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禅城区南庄镇南围水闸重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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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禅城区南庄镇南围水闸重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禅发改投[2013]76号文立项备案,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禅城区财政负担70%,南庄镇政府负担30%,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围北线桩号9 812处。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
   拆除旧南围水闸,按排涝规划要求及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在原址重建南围水闸及配套设施,同时对长约60米的内河涌进行综合整治。南围水闸重建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次要建筑物按4级,临时建筑物按5级处理;地震设防烈度按Ⅶ度进行抗震处理。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估价40万元。
    2.3:项目施工工期:27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由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应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BB或以上等级,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查询信用等级评审结果),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并取得佛山市水务局颁发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3.4业绩要求:2010年9月1日起至今曾监理过一个(或以上)中型(III等)或以上等级的水闸(或水利枢纽、闸站、船闸和桥闸工程)工程(时间以验收鉴定书的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验收鉴定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验收鉴定书指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水下阶段验收鉴定书。);
    3.5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工建筑监理专业、取得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人数要求:1人;
    2、监理工程师:取得由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2人;
    3、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造价员:取得由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发的水利造价员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的要求进行监理,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主动的开展监理服务,实现“顾客满意是监理人的服务宗旨”的目标,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3.8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禅城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禅城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3.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信誉要求:
    (1)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2)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如有上述第(2)项情况的,应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早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如不申报视为无上述情况(如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投标人如有上述(1)、(2)项情形或(3)项被审查(审核)为不能参加投标条件的结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
    4.2报名时间:2013年  10 月 28  日 9 时 0 分至2013年 11 月 1 日17时00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4.3报名后,凭报名回执、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10 月  28 日 9 时 0 分至2013年 11  月  1 日17时30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5.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开标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
    联 系 人:谭生
    联系电话:0757-85393798 
    传真号码:0757-8538193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室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7-82276913    
    传真号码:0757-8227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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