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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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旧城区道路提升暨路口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06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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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旧城区道路提升暨路口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规模:旧城区道路提升暨路口改造工程,改造范围包括兆祥路、卫国西路、汾江西路三条道路,道路等级采用城市Ⅰ级次干路标准,设计车速为40 km/h,建安费约1680万元。
    ①兆祥路改造范围由市东下路路口至佛山涌桥,长约1531米,宽约36米。主要对机动车道进行修补并加铺沥青,重新施划标线及升高检查井等。
     ②卫国西路改造范围由汾江中路路口至佛山大道路口,长约637米,宽约35米。主要对人行道进行改造、更换路缘石及人行道加设不锈钢栏杆、路灯改造。
    ③汾江西路改造范围由江湾立交至城门头立交,长约720米,宽约49米。主要对人行道进行改造并更换路缘石。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旧城区道路提升暨路口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内(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3)计划工期:2013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总工期为4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评标公示期满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2010年10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1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规模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3.1.4拟派总监代表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5监理人员至少3人,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6取得佛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0年1月至今)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提示: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揭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被公共资源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作废标处理】
    根据(禅发规统联[201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就是否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应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书面申报是否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3.1.8拟任项目总监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监等状况。
    3.1.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建设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在地或建设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报告为准。
    3.1.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是指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人员信息中备案)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 月 3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电 话:0757-82025558
    联 系 人:杨工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网 址:nhhongzheng@126.com
    联 系 人: 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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