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桃园路西延线工程(一标)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规资函[2013]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桃园路西延线工程(一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桃园路西延线工程(一标)工程监理
2.2、 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南海段(桩号K0 400~K0 547.252,路线长147.252米)及三水段部分路段(三水段起点至河西路路段,桩号K0 547.252~K1 720,包含河西路交叉口,路线长1172.748米)两部分,路线全长1320米,道路为城市主干道,桥梁全长313m(其中单跨最大50米),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作任务书及有关资料为准。项目建安费约1.5亿元人民币,监理费约306万元。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约为 54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算,至桃园路西延线工程(一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质保期满两年付清工程尾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桃园路西延线工程(一标)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电力通讯、照明、绿化等工程等范围内(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7、付款方式:
(1)按进度完成至4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80%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服务发票;
2.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正(¥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总监及总监代表须备案,其他人员不作要求)的打印件。
3.3、信誉、履约要求:
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申请人承接过一项工程造价人民币8000万以上(含80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监理合同;已竣工工程须提供相关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
3.5、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代表要求:
(1)项目总监要求: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的社保证明。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2)项目总监代表要求: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的社保证明。
3.6、其他人员要求:
1 |
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道路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至少1人 |
2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至少1人 |
3 |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
至少1人 |
4 |
监理员 |
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证书,初级或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 |
至少2人 |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8、与已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参股关系的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属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则本监理单位不得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若成为中标候选人后,发现与施工总承包存在上述关系的,应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被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核实。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4、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1.5、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3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报名回执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定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定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
6.2.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公告为准。 9. 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内页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诚信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应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7-861626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话:0757-83032862 传真:0757-83032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