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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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大道顶管穿越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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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大道顶管穿越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禅发改投【2013】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佛山大道与工业交叉口南50米处,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9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51万元,计划工期 50天。
    本次招标范围:在佛山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南50米处横穿佛山大道铺设排水管,总长约64米(管径为DN1000);新建管道附属设施及沿线预留支管;路面破除及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已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2012年度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评为C级或以上【注:于2013年新取得《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的投标人不受此考评限制】。
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2)企业业绩:在近三年内(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工程造价在140万元(含140万元)以上的顶管网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备一级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有关部门锁定的人员;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之日起,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若中标后复查,经一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④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⑤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⑥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⑦造价人员:至少1名,持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注:①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造价人员证书等)原件进行核对,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评审。
    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至少近半年(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在本单位社保参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印章)。
    (4)信誉要求:
    ①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②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③投标人如有上述(2)项情形的,应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申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如不申报视为无上述情况(如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投标人如有上述(1)、(2)项情形或(3)项被审查(审核)为不能参加投标条件的结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违反前3.3、3.4和3.5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 上 午 9:00 时至 17:00 时,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 上 午 9: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在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永安中路25号海天商场四楼403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相一致。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的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水利所
    地 址:禅城区南桂西路38号侧石角电排站电排站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57- 8337227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永安中路25号海天商场四楼403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757-85851783
    传 真: 0757-81854515
    电子邮件:
    网 址:
    2013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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