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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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水中心城区亮化工程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04日 08时3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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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中心城区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规西【20132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三水中心城区亮化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日美名轩、恒达永安大厦、雅居乐雅湖半岛进行亮化、美化改造,主要安装如下灯具:LED线条投光灯、点光源、泛光灯、投光灯、地埋灯、壁灯等,LED光源为(2700K~5000K)。具体详见图纸。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1、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
2.2、工期:  45 个日历天。
2.3、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的方式进行承包。本工程的合同
价为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造价机构根据施工图编制预算后并经相关财政部门最终审
定的建安工程预算造价×中标的投标折率。
2.4、评标和定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5、本工程建安费约 620 万元。本项目采用投标报价折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折率
范围为0~100%(包含0和100%)。投标报价折率不能超出报价折率范围,否则作废标处
理。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7、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合格工程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
4)余下5%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3.4投标人须具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6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须未被有关部门锁定,并且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14日至2013118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拟派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1.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本工程的拟派建造师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4.1.6、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须未被有关部门锁定,并且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
4.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1.8、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4.3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20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114日至201311817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112710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路10号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111000,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路10号3楼)。2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招标代理
机构:
    址:
    址:
    编:
 
    编:
 
联 系 人:
蓝先生
联 系 人:
    话:
0757-87779600
    话:
    真:
 
    真:
0757-8779328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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