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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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新城新闻中心北面绿化景观工程监理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13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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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新城新闻中心北面绿化景观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新城新闻中心北面绿化景观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佛山新城新闻中心北面绿化景观工程监理
2.2. 工程地址:佛山市佛山新城。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建设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项目立项估算总投资约为9991.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7500万元。
2.4. 监理目标:
1)         投资控制目标:按照佛山新城相关政策,配合招标人做好设计阶段和施工现场的投资管理工作。
2)         进度控制目标:230日历天,含工程设计60日历天,最终完成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前。
3)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或以上标准。
4)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2.5.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结算指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最终审定为准)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 招标范围:佛山新城新闻中心北面绿化景观工程监理,其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绿化景观园建、绿地喷淋、雕塑小品、广场、水体景观、市政道路、园路、电气系统及景观照明、导视系统、市政给排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等,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协助招标人以及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办理和获取项目相关奖项。
2.8. 本项目要求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1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12 万元。(按招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备案,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2010年-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企业三年净利润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最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企业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曾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 或单项监理合同监理费不少于62万元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 或 工程建设面积不少于4.8万平方米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监理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记录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说明: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自然风景区、城市绿化、绿道、广场绿化、绿化带、景观、各类绿地工程等。】
3.4.人员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市政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具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
(4)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须具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
(5)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注册和所属单位应均为本投标人成员,提供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内(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互相兼任。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核对。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被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核实。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在招投标中活动中弄虚作假且在处罚期内、围标串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取消投标资格、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在建项目超过两个等状况。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经有关职能部门查实的,则不予退回诚信保证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与已中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参股关系的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则本监理单位不得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若成为中标候选人后,发现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存在上述关系的,应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11  07 09 00 分至 2013 11 13 17 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五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办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
注:投标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2013 11 07 09 00 分至 2013 11 14 17 00 (六个工作日)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2楼)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本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内。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6.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sggzy.cn/)上发布。
9.其它说明
9.1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其投标文件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该承诺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招标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9.2凡是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利工          联系方式:0757-287843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何工     联系方式:0757-83032862   8303286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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