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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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庄镇南围水闸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15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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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庄镇南围水闸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禅城区财政负担70%、南庄镇财政负担30%,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庄镇罗格围北线9 812。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

拆除旧南围水闸,按排涝规划要求及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在原址重建南围水闸及配套设施,同时对长约60米的内河涌进行综合整治。南围水闸重建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次要建筑物按4级,临时建筑物按5级处理;地震设防烈度按Ⅶ度进行抗震处理。重建的南围水闸为单孔水闸,设计流量为20.3m³/s,外江闸室闸孔净宽6.0m,净高7.0m,闸底榄高程-1.50m(珠基,下同),闸顶高程6.20m;内涌闸室闸孔净宽6.0m,净高5.0m,闸底榄高程-1.50m;引水泵站设计流量为3.0m³/s,总装机容量为110KW。工程规模小(1)型。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有主项或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是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信用等级为BBB或以上等级,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查询信用等级评审结果),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并具备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5)业绩要求:2010年9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合同价8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壹项(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且通过工程验收。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证明(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并能提供政府工程交易中心相关网站中标信息的网上查询路径;

(6)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起,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7)其他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④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⑤质检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⑥质量评定员:具有岗位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⑦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至少近半年(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3.2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3)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说明:企业严重违约指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在承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受到有关部门行文批评的;

2、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3、因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工期延误3个月及以上的。)

(4)投标人如有上述第(3)项情况的,应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申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如不申报视为无上述情况(如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投标人如有上述(2)、(3)项情形或(4)项被审查(审核)为不能参加投标条件的结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报名。

4.2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至2013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4.3报名后,凭报名回执、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304房)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者,视同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至2013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5.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开标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

联 系 人:谭生                                    

联系电话:0757-85393798 

传真号码: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5号楼302-304房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76913    

传真号码:0757-82276913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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