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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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佛山新城万福路(荷岳路至永兴道)、永兴道(万福路至银桂路)等道路工程施工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18日 14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25日 11时3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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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新城万福路(荷岳路至永兴道)、永兴道(万福路至银桂路)等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新城万福路(荷岳路至永兴道)、永兴道(万福路至银桂路)等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新城万福路(荷岳路至永兴道)、永兴道(万福路至银桂路)等道路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址:佛山市佛山新城。

2.3.     工程规模:建安费约5000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6.     招标范围:佛山新城万福路(荷岳路至永兴道)、永兴道(万福路至银桂路)等道路工程施工(详细以图纸、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图纸及招标人发出的工作任务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⑤广东省外的企业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备案,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并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曾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

3.3.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②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以项目负责人名义曾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③项目负责人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④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加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4. 其他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②路桥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③给排水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④施工员(至少3人):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岗位证,3年或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⑤资料员(至少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岗位证,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⑥质检员(至少1人):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岗位证,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⑦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要求的人员不能同一人担任两个或以上职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时间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即_2013_年_5_月至_2013_年_10_月)】和所要求的人员证件。

3.5.具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

3.6.财务要求:2010年-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企业三年净利润均为盈利。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最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上述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 信誉、履约要求:(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2)企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且在处罚期内、围标串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3)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等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 月_18_日_14_时_00_分至2013年_11_月_25_日_11_时_30_分(五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

投标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2013年_11_月_18_日 _14__时00   分至2013年 11 月 26 日 11  时 30 分(六个工作日),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201)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本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内。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1.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6.2.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sggzy.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其投标文件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该承诺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9.2凡是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7-298363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7-83103832(传真:0757-8310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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