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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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深村地块周边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1月25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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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村地块周边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深村地块周边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深村地块位于禅城区绿景二路、文华中路、魁奇二路和华远东路围合的范围。深村地块周边污水管网属于城南3号泵站和城南4 号泵站的收集支管,周边污水主管及泵站均已建成使用,本工程属于完善支管部分。总投资¥5,070,577.66 元。

(2)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深村大道

(3)招标内容:深村大道污水管网铺设污水管、新建管道附属设施、路面破除及修复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管径为DN400,全长约1215米。

(4)计划工期:计划2013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计划2014年1月25日前完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为405万元(或以上)的单项污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并且所有相关业绩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包括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持外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和执业”],并具有给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不得有在建工程,且开标当日未被锁定,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施工员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

安全员1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其建造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给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必须提供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安全员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2)社保证明:提供拟安排至本项目的各施工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六个月(2013年5月~10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章。

(3)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5、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7、信誉要求:

(1)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规定: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态;

(2)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规定: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如有上述第(2)项情形的,应在投标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申报被通报或处罚情况,如不申报视为无上述情况(如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投标人如有上述(1)、(2)项情形或(3)项被审查(审核)为不能参加投标条件的结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8、其他要求: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2013年 11  月  19 日  9 时至2013年  11 月  25 日  17 时(共五个工作日)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2013年  11 月  19 日   9 时起至2013年  11 月  25 日  17 时(共五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2、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实,不能通过核实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cjy.chancheng.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上发布。

八、其他:

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项目报名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3、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九、 联系方式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联系人:招先生

电话:13929993334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联系人:奚先生、严先生

电话:0757-88023486、、0757-88023483

传真:0757-8802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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