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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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宁县沿河路(大迳桥至城南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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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工程广宁县沿河路(大迳桥至城南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3]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1、招标单位: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2、工程名称:广宁县沿河路(大迳桥至城南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3、工程性质:新建工程;4、工程地点:广宁县沿河路(大迳桥至城南大道段);5、资金来源:全部政府投入;6、招标内容:土方开挖,埋设排水管,砼路面、沥青路面,人行道,砼栏杆,挡土石墙,绿化及路灯安装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内容);7、工期:120日历天;8、建设规模:道路工程(①道路长861米;②排水管工程;③挡土石墙320米;④路灯及绿化;⑤干砌条石护坡);右岸加固工程(①3米高石墙60米;②4米高石墙60米;③植草网格护坡180米;④护栏工程290米);工程造价约725万元;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招标分类:施工招标。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或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四、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事项:(1)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员第二代身份证;(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施工员、质安员的岗位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肇庆市年度或季度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证及IC卡。
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一式两份(正、副本)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现场,经查验符合要求的方可接受报名。
五 其他相关要求:
各投标单位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到招标人办公室(地址: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3楼)进行诚信核查(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持本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并签订工期承诺书。然后持有效证明参加投标报名,如有缺席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2)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到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办公区住建大楼二楼204室)报名,不符合公告要求或逾期的恕不办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700元(含200元图纸押金)。
广宁县市政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560908286
广东健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宁分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26909
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8-8626893
                                             2013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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