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四线(S118)三水区独树岗大桥改建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资[2013]8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广四线(S118)三水区独树岗大桥改建工程
[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三水区芦苞镇。
[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Ⅱ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09.417米,其中桥梁全长180.2米,桥头引道长29.217米,详细以本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技术资料为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① 设计速度:60㎞/h;
② 桥梁宽度:13;
③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④ 设计洪水频率:1/100;
⑤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4]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造价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5]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6] 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级或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级或以上。
[7] 定标方式:随机合理低价法
[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9] 本项目支付方式:
①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按月进度付款。
② 发包人依据承包人提交的上月工作量计划表、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报送的当月实际完成量计算当月应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当月实际完成量的80%;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进度款。
③ 每期计量工程进度款不足50万元时暂不予计量。
④ 完成合同价的100%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款的80%。
⑤ 工程完工且交工验收合格,支付经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5%。
⑥ 余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且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⑦ 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工程地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的年度审核。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从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以交工的时间为准),曾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施工长度不少于150米的桥梁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
[5] 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但已通过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或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2010年11月至2013年10月30日期间(以交工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施工长度不少于150米的桥梁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项目业绩。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同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起,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若发现项目经理有上述情况,则项目经理备选人补上,若项目经理备选人仍有上述情况,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② 项目总工: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上述拟投入的人员须提供2013年4月至2013年10月的社保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6]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项目经理备选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三水区检察院或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②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 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④ 投标人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具体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29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相关资料到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 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 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4] 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建造师证和B证。
[5] 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和B证。
[6] 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同时,该原件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
[7] 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8]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报名时提交一份给交易中心,另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和一份报名资料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发售文件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将驻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57-88330025、88330039),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从2013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告为准。同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含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应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33号
联系人: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0757-88330025、88330039
传真号码:0757-88330029 电子邮箱:zgydf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