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旧城区道路提升暨路口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旧城区,为旧路改造工程。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兆祥路、卫国西路、汾江西路三条道路,道路等级采用城市I级次干路标准,主要分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三部分。
(一)兆祥路改造范围由市东下路路口至佛山涌桥,长约1531米,宽约36米。主要对机动车道进行修补并加铺沥青,重新施划标线及升高检查井等。设计车速为50km/h。
(二)卫国西路改造范围由汾江中路路口至佛山大道路口,长约637米,宽约35米。主要对人行道进行改造,更换路缘石及人行道加设不锈钢栏杆。设计车速为40km/h。
(三)汾江西路改造范围由江湾立交至城门头立交,长约720米,宽约49米。主要对人行道进行改造并更换路缘石。设计车速为40km/h。
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建安费约1300万元。
2.2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 年 1 月,工期约为 40 日历天(工期从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计算)。
2.3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工商部门的年审且在规定年审周期内。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自2012年以来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为C级或以上(注: 2013年1月1日以后新领取《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的投标单位,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视同C级)。
(4)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注:上述业绩均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3.4参加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得重复报名,否则相关报名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企业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根据广东省治工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投标时不申报的,投标无效。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因此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三年(201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注:上述业绩均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近半年(2013年5月~2013年10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
项目负责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备案情况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单位有效劳动合同、近半年(2013年5月~2013年10月)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交予交易中心,原件备查),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至 2013 年 1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8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图纸以电子光盘形式向投标人提供。
5.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 0757-83932426(转826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政府网、广东建设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等材料将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路六街6号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757-82025558
传 真:0757-82200135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8楼
联 系 人:赵工、罗工
电 话:0757-83932426(转8262)
传 真:0757-83833850
监督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57-82025523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