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雅居乐雍景园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西【201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雅居乐雍景园市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土方回填、余方弃置、安装DN100~600钢管、安装DN400和DN600球墨管、管道附属构筑物、阀门井砌筑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2.1、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
2.2、工期: 80 个日历天。
2.3、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合同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进行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
2.4、评标和定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5、本工程预算价约3334923.17元。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3334923.17元。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2.7、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则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并得到管道产权单位同意接驳通水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2.8、本工程并网接水需经过供水管道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接驳证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后须保证通过供水管网维护部门的验收,并获得其出具的合格证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不需提供原件)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其中投标人在2012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必须为C级或以上。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拟派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
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的职称证必须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证件一致)
7)其他人员要求:
①安全员、高级电工各至少1名。安全员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高级电工必须提供高级电工证;
②管道工至少2名,并且具有平安卡和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管道工职业资格证书》;
③提供所有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高级电工、管道工等)(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8)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要求:近三年内(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工程造价为240万元(或以上)给水管道安装工程(不包含道路综合管线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省外单位还需要提供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工程交易中心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
9)信誉、履约情况,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a)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相关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企业2010年10月1日至今(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
c) 企业2012年度在佛山地区没有拖欠工人和员工工资行为;
d)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e)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1)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其中净利润要为正数。
注: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在资格后审时,除有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原件的,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3.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9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拟派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1.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本工程的拟派建造师的报名要求按“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执行;
4.1.6、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人员;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须未被有关部门锁定,并且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
4.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1.8、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凡报名合格的申请人都是本工程的正式投标人。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标代理 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张小姐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电 话: |
0757-87618892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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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8779328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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