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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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桥粮库工程 |
项目类型: | |
项目地址: | |
招标起始时间: | 2013年12月16日 15时00分 |
结束时间: | 2013年12月20日 16时30分 |
发布时间: | 2013年12月12日 |
点击次数: | |
项目说明: |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桥粮库工程已由高发改资[2013]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2.2工程名称: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桥粮库工程;2.3建设地点:高要市;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495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约1230万元,包括新建综合楼、备品仓、仓库A1、仓库A2、仓库B、仓库C及围墙道路等;2.5招标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防雷、照明、给排水、消防、围墙和道路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2.7工期:标准工期:360日历天,招标工期:360日历天;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投标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和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建造师要求:广东省内的企业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广东省外的企业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3.3相关要求事项:由于本工程建设场地的特殊性并且需严控投资,潜在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在报名前必须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高要市上岸路34号)集中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踏勘,并经招标单位审查确认。(现场勘察时间2013年12月16日15:00-16:30)。报名时,需提供由招标单位审查确认的签到回执,否则不接受报名。
4.1企业年度或季度IC卡、企业投标员IC卡;4.2投标申请函;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4.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5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4.6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须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以上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编制目录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核对报名,经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资料真实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5.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每日15:00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报名后将向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报名地点: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高要市府前大街9号高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及传真:0758-8209812)。
5.3招标文件的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未中标单位在图纸完好无损不计利息退还。
六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7.1 招标单位: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先生 电话:0758-8392685
7.2 招标代理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小姐 电话:0758-6982802
高要市裕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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