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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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绿岛湖片区近期建设项目污水管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项目地址:
招标起始时间:2013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3年12月20日 17时00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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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岛湖片区近期建设项目污水管配套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文件(禅发改投[2013]10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庄镇绿岛湖片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禅城水乡新城,佛山一环东侧、季华路北侧及东平水道西侧地块内,为区域污水干管工程,并作为近期开发A~J地块污水收集管网进行配套建设,本次设计污水干管起点位于禅港路4号桥南面,沿禅港路西侧行人道位置向南至禅港路2号桥后横穿禅港路及绿岛湖至科润路,再沿科润路南侧现状绿化带向西至弘德北路口后折向南排至近期实施的南庄3号污水泵站内,管径范围DN300~DN1200,管网全长3332米,总造价约1650万元。

    2.3招标范围:绿岛湖片区近期建设项目污水管配套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4招标估价:约1650万元。

    2.5计划工期:工期为 12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中标单位每延误工期一天,处罚20000元人民币(逾期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完成收尾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投标人工程尾款中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不再向投标人支付本工程尾款,并赔偿给招标人因投标人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6质量要求:及格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3.2 具有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3.3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在佛山诚信考评中须为合格或是C级(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考评情况”页面作证明材料);

    3.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7.1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给排水相关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职称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必须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证件一致】。

3.7.2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并且不能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3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3年06月至2013年11月)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8其它人员要求

3.8.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并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8.2施工员: 具有给排水专业且持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2人。

3.8.3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取安全生产考核C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8.4管道工:管道工必须提供社会劳动与保障部颁发的管道工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3人。

3.8.5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执业证书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编制的签字一致。

    3.9信誉要求

3.9.1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9.2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12.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0年10月起),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规模)为 1100 万元或以上且安装管径DN800(或以上)的类似顶管施工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3 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 3 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1年及2012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于2013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1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参加投标报名。

4.3 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8号,联系电话: 0757-83807902 )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工业园弘德路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

          2号                                            15-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区先生、刘小姐

电    话:0757-82013915                        电    话:0757-83807902

传    真:0757-82013911                        传    真:0757-8339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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