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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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四线(油金桥--伊利路段)路灯照明工程施工 | ||||||||||||
项目类型: | |||||||||||||
项目地址: | |||||||||||||
招标起始时间: | 2013年12月19日 08时30分 | ||||||||||||
结束时间: | 2013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 ||||||||||||
发布时间: | 2013年12月19日 | ||||||||||||
点击次数: | |||||||||||||
项目说明: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四线(油金桥--伊利路段)路灯照明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2013]2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四线(油金桥--伊利路段)路灯照明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3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 5585740.12元。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广四线油金桥西侧至塘排段(桩号K137 300~K141 221)及六山线塘排至伊利厂段(桩号K0 038~K3 619),共7.502 公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灯基础施工、管线敷设、灯杆、灯具、控制箱的安装,灯具、设备的运行调试等, 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安装、运行调试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报建、报批等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4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的方式承包。
2.5 工期:90个日历天。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8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工程按进度完成工程量至50%后1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3)工程完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80%;
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经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量保修金在2年保修期满且确认承包人无保修责任后30天内结清。
5)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
2.9 本工程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585740.12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按规定通过年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同时符合①~⑥要求):①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②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当选取,且未被锁定。⑤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⑥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3)安全员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当选取,且未被锁定,并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4)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1 )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
2 )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本单位的固定投标员为代理人)、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B证、职称证、本人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社保证明。
5)安全员C证、本人在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社保证明。
6)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8)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及目录,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需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4.2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凭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报名回执” 在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或直接发包。
4.4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于评
标日即时摇珠产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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